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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福州分行不断推进自身运行规范化

来源: 海峡财讯  2020-04-15 16:28

近日,工行福州分行纪委制定下发了《中共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分行纪委谈话函询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该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了问题线索谈话函询工作,明确了谈话函询的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特别是对纪检机构的监督执纪权进行严格制约和监督。

一是加强党委领导和监督。《实施细则》明确规定需要与分行党委管理的正职领导干部谈话的,应当报分行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与分行党委管理的副职领导干部谈话或对分行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进行函询的,应当报分行纪委主要负责人批准,必要时报分行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

二是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对拟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的,分行纪委办公室应当事先起草谈话函询报批请示,拟定谈话方案和相关工作预案,按程序报批。特别强调工作预案要包括安全、医疗、保密等突发情况的预案,实施谈话要确保安全,选择合适的谈话场所。在谈话结束或收到函询回复后1个月内,分行纪委办公室相关承办人员要及时整理情况报告、提出处置意见,按程序报批。

三是切实加强自我监督制约。《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分行纪委办公室相关承办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谈话函询内容严格保密,不得泄露举报人信息,对失密、泄密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相关承办人员是被反映人近亲属、利害关系人,或者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谈话函询工作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实施细则》的制定,有利于推进分行纪委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有利于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运用,使抓早抓小,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促进分行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陈如葵)

[责任编辑:z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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